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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  发表于: 2016-09-01 21:13

 遇恶不校

(娄东人述)
太仓县知识分子王宪尹,名吉武。康熙壬子秋
天 ,金榜题名,夜里从远路回来,将近村门,忽然
遇到一个酒醉颠子,抓住他问道: “你是什么人?”
拿起刀来就要杀他。王严肃地说:“我是王某,就是
新科考取的人!”这个人说: “我正要杀新科王某。”
更加疯狂地向他扑来,幸亏邻里人飞奔救护,才得
逃脱。回家后,不与家人说这件事。第二天,酒醉
者醒来,回忆起昨夜的事,非常惊慌恐惧,认为一
定会报告官府,绳之以法。急忙同邻里数人,登门
请罪。先生关闭大门,不予接见,好像昨天晚上什
么事情也没有发生。这些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,迷
惑不解地退回去了。
注 :① 校 (邱 〇 叫):计较。
(按)有道德的人一定能够宽容,因为他的涵养
很深;有福气的人一定能够忍耐,因为他的度量很
大。一个少年得志的人,在晚上就要回来的时候,
忽然遇到暴徒的攻击,不仅不与他计较,还不使家
人得知,这不仅仅是见恶人就远避的事了,已经是
进人以平等心待人的很高境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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