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规定改的毫无道理,对应助者一点帮助都没有,远没有以前的规定合理。
而且更改在进版的版规中没有高亮显示,下面的帖子虽然有置顶,但大家习惯了以前的方式,有几个人求助时会看置顶。
这个规定突然出现,然后就强制实行,现在版里的绝大多数求助仍然是按以前的规定发的。
可见此规定一没有尽到告知义务,二并没有受到大家的欢迎。应助者要多点击一次才能看到这篇自己能不能应助。
客观上给大家带来了麻烦。
建议版主取消这个不合理规定,回到效率更高的原规定去。
几天前的求助合规定的较多,都是因为扣钱以后才改的。这种规定执行起来一定很累吧,何苦呢。